同步俄語口譯語言翻譯公司逾期未完成相關司法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上開永遠結合關係,得依上開婚姻章劃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立室登記。注釋爭點民法親屬編婚姻章,未使溝通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標,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遠結合關係,是否違反憲法第22條保障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同等權之意旨?解釋文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劃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配合生活之目標,成立具有密切性及排他性之永遠連系關係,於此規模內,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同等權之意旨有違翻譯有關機關應於本诠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本诠釋意旨完成相幹功令之批改或擬定翻譯至於以何種情勢殺青婚姻自由之平等回護,屬立法形成之局限。
)本件聲請觸及同性性偏向者是不是具有自立選擇成婚對象之自由,並與異性性偏向者同
(立委打鬥打十年了都沒弄出同婚,我很失望。)現行婚姻章有關異性婚姻軌制之當事人身分及相幹權利、義務關係,不因本诠釋而改
超過兩年沒修好就主動合法。(總之同性可以立室,給翻譯公司兩年修好。(台北市說我聽大法官的翻譯)本院推敲全辯論意旨,就聲請人聲請解釋婚姻章相關劃定部分,作本錢解釋,來由如
)附註:
(順帶一提,台北市說內政部違憲,可是內政部太小咖了,我不想鳥他們。(民法禁止同婚違憲,兩年內給華碩翻譯社修睦。)來由書
)聲請人臺北市當局主張婚姻章劃定牴觸憲法第7條、第22條及第23條劃定部門,其理
(祁家威跟台北市打罵輸了來找華碩翻譯社。(我覺得同性可以結婚。)憲法第7條劃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層、黨派,在法令上
(內政部說我聽法務部的翻譯)關係機關臺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略稱:依據民法主管機關法務部之函釋,婚姻章規
)聲請人臺北市當局另以系爭函有違憲疑義聲請诠釋部門,經查該函為內政部對於臺北
(就是如許。)婚姻章第1節婚約,於第972條規定:「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明訂婚約
(我曆來沒說過同性不能立室。)慮及本案之複雜性及爭議性,或需較長之立法審議時代;又為避免立法延宕,導致規
(反對理由都在放屁。)關係機關法務部略稱:1、司法院大法官歷來诠釋所認可之「婚姻」,均係指一夫一
(他說他吵好久了很累累。(歸正同性可以成親翻譯)究國度立律例範異性婚姻之事實,而構成婚姻軌制,其考量身分或有多端。如認婚姻
(我勉為其難幫你們诠釋一下。)按本院歷來說起「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之相幹注釋,就其原因事實觀之,均係
诠釋公布院令 中華民國 106年5月24日 院台大二字第1060014008號
)現行婚姻章僅劃定一男一女之永遠連系關係,而未使不異性別二人亦得成立不異之永
(我最大。(法務部說同婚會讓社會道德陷落,不知道怎麼教小孩。)關係機關內政部略稱:該部為戶籍挂號業務主管機關翻譯結婚要件之審查係根據民法主
: 下:
)聲請人祁家威主張民法第972條、第973條、第980條及第982條劃定牴觸憲法第7條、
(他說台北市不准他同婚違憲。(我來講話翻譯)查聲請人祁家威於75年間以「請速立法使同性婚姻正當化」為由,向立法院提出示威
更新:1958
- Jun 26 Mon 2017 01:03
釋憲白話翻譯:我最大 「大法官好萌」網友笑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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