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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口譯翻譯社迩來,常看到版主再三提示案主註明是採中文或英文計字的問題...
所以把想法提出來供大家參考翻譯
個人過去長期以來接案老例與翻譯市場常態~
首要是採原稿字數計費,而不是以翻譯後的譯文字數計~
如許的算法簡單明瞭,對客戶與譯者都是一種保障,
能在一起頭就抓好案件預算,避免將來可能衍生的爭議。
如此一來
譯者就不用擔心若譯文用字簡潔、或字數過少就不划算~
案主也不用憂慮譯者是不是有居心利用贅字、加油添醋想占本身便宜~
是以,建議翻譯計費方式標準,應一致採原文字數計翻譯
參考資料以下:
*100年度臺灣銀行股分有限公司代辦署理各機關、學校等辦理建置表裏部
雙語情況設施翻譯(中翻英)辦事集中採購配合供給契約條款
http://ppt.cc/Z;KT
七、付款辦法:
(一)本案單價係指翻譯"原文"每字之價格,
翻譯原文所列之英文字、阿拉伯數字、項次及符號標記等均列入字數之較量爭論。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中英譯稿費率標準,供參考。
http://ppt.cc/rXmU
文章出自: https://www.ptt.cc/bbs/translator/M.1318476236.A.FF8.html有關各國語文翻譯公證的問題歡迎諮詢華碩翻譯社02-2369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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